防灾科技学院健身房管理制度

作者: 时间:2022-06-07 点击数:


为了促进科学健身,防止造成人员意外伤害,保障设备和器材完好率,提高设备和器材的使用率,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健身房只对学院教职员工以及院代表队队员开放,其余人员一律不得入内;院代表队队员需经过主管教练允许并获得场馆中心批准的情况下方可允许入内;本校教职工子女严禁进入健身房健身,严禁带儿童、幼儿进入健身房,以防受到意外伤害。

二、健身房内的活动用具,只供在本室内使用,使用人员要爱护健身器材和公共设施,严禁用器材打闹取乐,严禁乱扭乱扳。健身结束后要将器材自觉放回原处,若有违反操作规程,随意拆卸器材等人为原因造成器材损坏者须按价赔偿。

三、使用人员健身应按照操作规程使用健身器材,健身前要先熟悉器械使用方法,应掌握正确使用方法,做到规范使用,初次使用者应主动向管理人员咨询正确使用方法,避免因使用不当而造成事故。注意自我保护,确保人身安全。健身时要摘下钥匙串和手机等硬物,以防伤害身体和扎坏器械座、背软垫。

四、使用人员在健身时要讲究文明、秩序,互相关照,不得喧哗,人多时,要互相谦让,交替使用活动器械,不可一人长时间独自占用。进入健身房应注意着装,以运动服、运动鞋、旅游鞋、软底鞋为主,严禁赤膊、穿拖鞋入内健身。

五、使用人员在健身时要保持室内卫生整洁,严禁在健身房内吸烟,吃瓜果等零食。请勿随地吐痰,不得丢弃纸屑等垃圾。饮料瓶(罐)请随时带走,严禁酒后进入健身房活动。

六、健身房的使用人员和管理人员要遵守学校用电管理规定,严禁私自乱拉电线,严禁增加用电设备。

七、健身房内的任何器材一律不予外借。

八、如违反以上管理制度,自行进行锻炼者,造成不良后果,责任自负,并禁止使用健身房进行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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